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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金星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EPC+O)已由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略)〕(略)号、清发改〔(略)〕(略)号、清发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流域补偿资金、专项债务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略).(略)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建设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略)
2.5 工期要求:(略)
2.6 标段划分(如有):(略)
2.7 质量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略)
(2)施工资质要求:(略)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略)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4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略)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略) 其他资格要求:(略)
3.(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略)
4.2 评标办法:(略)
4.3 定标方法:(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3日 (略):(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略)
8.2 履约担保形式:(略)
8.3 履约担保期限:(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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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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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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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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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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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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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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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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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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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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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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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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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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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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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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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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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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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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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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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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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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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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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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