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8月(略)日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消费系统及办公无线网络项目”通过校内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略)
二、招标人地址:(略)
三、招标项目名称:(略)
四、招标项目服务范围:(略)
五、招标项目标的、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完成时间
1.项目基本说明
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临近使用,需建设食堂消费系统及办公无线网络。
2.项目完成时间
本项目完成时间(略)年8月(略)日下午5:(略)
3.项目预算及项目需求清单
预算费用(最高限价)为(略)元(大写玖万捌仟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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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没有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条款为主要技术条款要求负偏离≤2条,否则为无效投标响应。
3.其他条款为基础条款,不能低于现有参数。
4.消费机为利旧货物需调试至学校原有平台统一管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没有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六、报名时间:(略)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证明手续及投标注意事项:
1.报价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为其合法分支机构,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此特指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报价人)。非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在提供营业执照时若执照上未直接体现相应资质需通过网站获取的,报价人应现场提供相应的资质内容的纸质档。
2.非法人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
3.报价人应携带有所投项目的标书及项目相关方案或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地点:(略)
4.投标实施时间:(略)
投标地点:(略)
八、本项目公告在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官方网站、公众号及对外公开栏上公布,各投标人注意查看。
九、本次中标人确定方法:(略)
十、服务质量及进度保证金:
1.第一中标人应现场缴纳服务质量及进度保证金(略).(略)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元)。
2.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将按每次(略)元(大写壹仟元)从质量及进度保证金中扣除。质量及进度保证金扣除不足的由中标供应商另行补充或从中标金额中扣除。)
3.在工作期间损坏学校物品,将根据所损坏的物品,市场询价后,从质量及进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质量及进度保证金扣除不足的由中标供应商另行补充或从中标金额中扣除。)
4.本项目旨在保障开学使用。倘若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的,采购人将不予验收(中标供应商已进场安装的相关设备设施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拆除;超过(略)个日历日不自行拆除的,视同自行放弃拆除,任由采购人处置,并不予中标供应商任何补偿),并扣中标供应商罚服务质量及进度保证金。采购人可以选择第二供应商进场完成本项目,或重新组织招标选定供应商进场完成。
十一、本次项目合同期限:(略)
十二、付款方式与条件:
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竣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运行三个月后无故障(从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同金额(略)%的正式发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略)% 的货物价款。先前提交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待质保期满且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时,由成交供应商开出证明材料并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无息付清质量保证金。
十三、参与投标或中标供应商有关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事宜,请联系本次招标联系人:(略)
厦门市翔安职业技术学校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