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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川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文川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河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永安市河务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福建省文川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建设规模:(略)
2.3 产业类型:(略)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5 最高控制价:(略)
2.6 质量标准:(略)
2.7 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至(略)年
(略) 月
(略)日
(略):(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8月(略)日 (略):(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其他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根据闽发改规〔(略)〕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
址:(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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