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渭县什川镇新庄村、泰山村、崖边村产业砂化路项目已由通渭县交通运输局以通交发〔(略)〕(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渭县(略)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和统筹整合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为通渭县什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内容和规模:(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标段划分:(略)
2.7工程质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略)
投标人(仅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地点:(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文件、变更公告等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略)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纸质版形式提交。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纸质版形式提交。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略)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略)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略)〕(略)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行业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