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服务和货物类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南山区民政局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电动护理床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型
货物类采购
(三)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略)
二、项目简介
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是南山区民政局下属单位,为南山区公办养老机构,为入住长者提供生活照料、膳食服务、医疗护理、文娱活动等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略)
(二)项目要求:(略)
(三)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合理、落实性强。
(四)服务时间:(略)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机构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由投标人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四)不存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其他情形;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投标文件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按材料列出顺序装订密封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文件装袋封条处理,投标文件应包括:
(一)投标回执表(见附件2);
(二)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3);
(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
(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略)年9月5日及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盖章;
(五)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相关资质复印件等;
(六)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
(七)项目投标方案(参照附件1中的评审标准内容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价、设备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护理床图片、综合实力、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八)提供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企业股权关系证明。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报名时间:(略)
(二)递交方式:(略)
(三)递交地址:(略)
七、公告期限
(略)年9月5日—(略)年9月(略)日
八、招标及中标公告查询
南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南山区民政局信息公开页面:(略)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南山区民政局
(略)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