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拉哈格镇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第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库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库发改基字〔(略)〕(略)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其他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库车市水资源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七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区位于库车市阿拉哈格镇、齐满镇、玉奇吾斯塘乡境内。主要建设内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第七标段投标人:(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9月 5 日起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根据《关于阿克苏地区实施“不见面”开标工作相关事项的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 9 月 (略) 日(略):(略)
5.2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平台(开标大厅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平台(开标大厅网址)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不用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进行文件解密、答疑及澄清等。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其他公告内容
7.1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克苏地区水利局、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阿克苏地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优化升级相关事宜的公告》准备本次投标工作
(https:(略)
7.2“不见面”开标具体事项详见《阿克苏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企业)》
(https:(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机构:(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