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货期 | 采购预算金额 (元) |
B包 |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略)年运营工器具项目B包的供货、运输、送检、验收及售后等相关服务,包括铁马、屏风、便民服务柜、轮椅、电子告示栏和电子横幅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清单。 | 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略)个日历日(根据供应商承诺调整)内完成供货;如招标人因生产需要零星紧急送货的,中标人应满足招标人的供货需求。 | 2,(略),(略).(略) |
注:(略)
4.项目总预算金额:(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略)
5.4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或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将列为不合格投标人,禁止参与后续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或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项目的投标。
5.5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格的投标人其他要求。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踏勘现场:(略)
7.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止,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略)
8.现场投标时间:(略)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略)
(略).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将疑问函原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略).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略).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略).投标人使用供应链服务平台指定的CA证书进行签章和加密。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的,投标人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或远程线上进行解密操作,投标人需自行准备解密的相关设备,招标人在开标现场不提供解密设备。
(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略)
(略).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详细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招标单位名称:(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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