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略)号(一、二期)项目地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进行企业内部公开招标(以下简称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略)
2.最高限价:(略)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期:(略)
2.项目简介:(略)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近3年((略)年至(略)年)财务无亏损;
3.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二)特殊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略)
4.人员要求:(略)
(三)其他要求:(略)
注:(略)
2.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发展建工发〔(略)〕(略)号文件、广发展建工发〔(略)〕(略)号文件、广发展建工纪〔(略)〕(略)号、广发展建工函〔(略)〕(略)号、广发展建工纪〔(略)〕(略)号、广发展建工纪〔(略)〕(略)号)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具体名单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三)招标文件售价及缴款方式:(略)
注:(略)
七、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注:(略)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九、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异议受理人:(略)
异议受理人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采平台咨询电话:(略)
关于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略)号(一、二期)项目地基基础及主体劳务分包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重要告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为切实规范各潜在投标人招投标行为,确保本项目建设优质廉洁工程,告知书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具体约定有以下主要内容:
1、本项目严禁出借、租借、伪造、变造公司证件、业绩、人员证书,严禁围标、串标、挂靠、内部承包等违法投标行为。
2、本项目严禁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中标单位确定的相关人员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职到位,非不可抗力不得更换。
3、本项目中标公示前,我公司将对各投标人的人员证件、业绩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按招标文件规定顶格处罚。
4、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将对本项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招标文件要求的驻场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不履行合同约定情形的,按合同违约条款顶格处罚。
5、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略)%现金缴纳或现金+保函担保(现金缴纳部分占比不低于总金额的(略)%)。
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将第一时间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如有以上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按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列入“黑名单”。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 日
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