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职业学院智慧校园标准化集成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学院目前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略)
本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学院信息化水平,实现数据的高效管理与利用,简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服务效率,推动学院数字化转型。通过标准化建设、平台整合与设备升级,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学院在职业教育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学院的综合竞争力与社会影响力。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及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并按响应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