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略)
交易进场编号:(略)
1.2项目名称:(略)
1.3标段划分:(略)
1.4采购方式:(略)
1.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略).(略)元。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1.6采购需求:(略)
1.7招标范围:(略)
1.8计划工期:(略)
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略)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1资质条件:(略)
2.2项目负责人资格:(略)
2.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略)〕(略)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略)
3.2地点:(略)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
3.3方式:(略)
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截止时间:(略)
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4.3注:(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略)
6.2本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略)
6.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6.4公告媒体:(略)
6.5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略)〕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后,可在线提出。
6.5.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6.5.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6.5.3监督部门:(略)
6.5.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七、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8.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