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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区域交通组织方案编写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对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区域交通组织方案编写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性质为财政资金。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采购范围及内容:(略)
2.4服务期限:(略)
2.5服务地点:(略)
2.6质量要求:(略)
2.7预算金额:(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略)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含(略)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不满半年的公司若无上述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3.5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含(略)月)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不满半年的公司若无上述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3.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7与委托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含方案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获取磋商文件;
4.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略)
4.3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略)
4.4文件售价:(略)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略)
5.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略)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委托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委托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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