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乐陵市跃丰河防洪治理工程(四期)已经 乐陵市水利局以“ 乐水字〔(略)〕(略)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乐陵市河道与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纽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乐陵市跃丰河防洪治理工程(四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3.规模III等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小型(或一个大、中型)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以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2施工标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按照监理标、施工标的顺序评审,若在前一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均采用电子招标。 6.3异议受理单位:(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电子邮箱:(略) | 电子邮箱:(略)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