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金融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二、拍卖时间:(略)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略)
四、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五、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未经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提示:(略)
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因竞买人主体资格不适格导致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本院不做过户承诺。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6日(略)时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本次拍卖中涉及到所有金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账号:(略)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三、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及涤除质押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非本次交易的税费买受人不得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税费本院不负责退款。
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法院解除冻结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股权过户、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五、拍卖成交后至拍卖成交裁定依法送达买受人前,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的,买受人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相关利害关系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应于(略)年(略)月6日(略)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略)
十九、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产权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的要求,进行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上海金融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