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上午(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上午(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略)
一、拍卖标的物:(略)
房屋使用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 | 现状 |
1 | -1/6 | (略).(略) | 老年活动中心 |
2 | 1/6 | (略).(略) | 1层经营情况 商铺1:(略) 商铺2:(略) 商铺3:(略) 商铺4:(略) |
3 | 2/6 | (略).(略) | 2-5层为公寓,共有(略)间房屋,其中2间空置,其余(略)间均已出租,租金为(略)元/月/间,租期5年,一年一付。 |
4 | 3/6 | (略).(略) |
5 | 4/6 | (略).(略) |
6 | 5/6 | (略).(略) |
评估价:(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条件:(略)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略)
六、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买成功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渠道如数退还;竞买成功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做为拍卖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略)年(略)月(略)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名称:(略)
七、该标的物属于法院查封财产,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需要等待法院解封并变更房产登记信息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或移交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略)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