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拍卖时间:(略)
现场:(略)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公开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矿种属于不办理探矿权直接出让采矿权类矿产,出让区地质工作程度低,矿山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买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因不可预见风险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四)买受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只能依据出让合同约定和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凡是不按照上述规定开采者,出让人可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概不负责,买受人已缴纳的采矿权价款不予退还,买受人的经济损失也不予补偿。
(五)买受人因开采矿产资源工作的实际需要,涉及到林地、草场、水资源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应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六)涉及河道采砂,需征得当地河道管理部门同意方可进行采矿。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标的产生异议由出让人予以澄清,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人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略)〕(略)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本次采矿权公开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本次出让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公开出让文件资料每份(略)元,在报名申请时交纳。本次采矿权拍卖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本公告在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阿图什市自然资源局(阿图什市林业和草原局)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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