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住所:(略)
被征收人:(略)
身份证号码:(略)
住址:(略)
因深圳市南山区龙辉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项目需要,征收人于(略)年4月(略)日作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深南府函〔(略)〕(略)号)(下称《征收决定书》),决定依法征收深圳市南山区龙辉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签约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黄雪萍所有的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珠生活区平南铁路西北侧龙辉花园(略)栋(略)[粤((略))深圳市不动产权第(略)号]位于征收范围内,该房屋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房屋性质为市场商品房,房屋用途为住宅。
因被征收人未能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第二十六条、《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略)号,下称市政府令第(略)号)第四十六条及《深圳市南山区龙辉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下称《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如下补偿决定:
一、对被征收人黄雪萍的被征收房屋给予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选定。
(一)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补偿内容如下:
1.被征收房屋本体价值补偿:(略)
2.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补偿:(略)
3.搬迁费补偿:(略)
4.临时安置费补偿:(略)
标准人民币(略)元/平方米·月,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给予被征收人3个月临时安置费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略),(略)元。
5.置业补助:(略)
上述1、2、3、4、5项合计人民币6,(略),(略)元(大写:(略)
(二)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补偿如下:
1.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面积:(略)
以非商品性质住宅房屋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其所调换房屋的产权仍受相应限制。符合相关规定的,被征收人可以补交规定差价后转为商品性质。
2.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补偿:(略)
3.搬迁费补偿:(略)
4.临时安置费补偿:(略)
过渡期限根据市政府令第(略)号,自搬迁之日起按照(略)个月计算。因征收人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发临时安置费,逾期1至3个月时按原临时安置费标准增发(略)%,逾期4-8个月时按原临时安置费标准增发(略)%,逾期9个月以上时按原临时安置费标准增发(略)%。
上述2、3项及第4项的首期款合计为人民币(略),(略)元(大写:(略)
二、被征收人黄雪萍自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自行到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地址:(略)
若被征收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补偿方式并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即视为同意按照前述货币补偿方式予以补偿,由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和桃源街道办委托公证处提存。
三、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书,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略)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本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略)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