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电煤采购项目(二)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电煤采购项目(二),招标人为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略)
1.2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1.3交货期:(略)
通常情况下,招标人应最少提前(略)日向中标人出具书面指令。如果出现寒潮降温等极端天气,招标人用煤炭量加大,招标人应至少提前5日向中标人出具书面指令。
就每标段而言,(略)年(略)月(略)日前,保证供货量(含存储量)达到本标段招标煤炭总量的(略)%;(略)年(略)月(略)日前,保证供货量(含存储量)达到本标段招标煤炭总量的(略)%;(略)年(略)月(略)日前,保证供货量(含存储量)达到本标段招标煤炭总量的(略)%;(略)年1月(略)日前,保证供货量(含存储量)达到本标段招标煤炭总量的(略)%。若政府机关为确保营口地区供暖需求,发布相关文件,规定煤炭供应进度,中标人无条件同意并承诺,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煤炭供应任务。
1.4交货地点:(略)
1.5招标范围:(略)
1.6投标保证金:(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且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煤炭储备、发运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投标人须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4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煤炭独立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含):(略)
【注:(略)
2.5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2.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略)
3.2获取方式:(略)
现场购买方式:(略)
在线购买方式:(略)
注:(略)
3.3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4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略)元,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4.2开标时间:(略)
4.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略)
4.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