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略)
一、联系方式:(略)
1、咨询、看样联系电话:(略)
二、拍卖标的:
福田轻型厢式货车,车牌号:(略)
注意:(略)
特别提示:
1、该车辆暂停于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停车场,车辆具体样貌以实际交付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保险、年检、检验等情况不祥,需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标的物具体状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拍卖人对车辆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标的信息与相关管理部门确认的信息不一致的,以管理部门确认的信息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拍卖成交价格不做调整;
3、该车辆如涉及违法、违章等情况、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具体以相关部门实际记录为准,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4、能否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及办理流程、时间,请竞买人竞买前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潜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转移登记(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请竞买人了解车辆相关情况后谨慎参拍,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风险自行承担;
6、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原产权证书、机动车登记手续等作废公告费由买受人承担。
起拍价:(略)
标的物详情见询价报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咨询、看样电话:(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收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案件当事人等免交保证金人员需在竞价程序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十一、本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本次拍卖规定的保留价予以抵债的,应于本次拍卖流拍后次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申请抵债,并于次日将价款全额缴至本院,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拍卖辅助机构:(略)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