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夷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略)、(略)年供水工程劳务外包,项目业主为利川夷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利川夷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利川市恒荣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或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略)年4月至9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发票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上一年度((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实际年度提供。]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网址:(略)
6.省内、省外劳务分包的企业,在鄂从事劳务分包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市开展劳务分包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需打印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略)〕(略)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5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递交地点:(略)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利川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