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春秋季体检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春秋季体检服务项目(二次)组织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内容:(略)
三、项目预算:(略)
四、最高限价:(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竞价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注:(略)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九、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
1.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3.文件递交地址:(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