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北段郡城三期(略)幢6-(略)不动产拍卖公告
((略))云(略)执(略)号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户名:(略)
拍卖标的物:(略)
房屋座落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权利性质 | 用途 | 房屋结构 | 建筑面积(m2) | 分摊土地面积(m2) | 所在层数 | 买方税费 | 卖方税费 |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北段郡城三期(略)幢6-(略) | 罗翠琼、李鹏程 | 云((略))凤庆县不动产权第(略)号(略)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钢筋混泥土 | (略).(略) | (略).(略) | 6 | 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 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
郑重声明:(略)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信息摘录自评估报告,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拍之前细阅读。
2、房屋以证载面积为准进行拍卖,如意向竞买人认为与实际面积不符,请自行调查并承担相关费用,法院不承担面积不符的瑕疵责任担保。
3、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意向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咨询有关政策及限制性规定,法院不承担过户担保责任。
4、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相关过户转让税费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需先行垫付卖方的税费,实际垫付后凭票据可向执行法院申请退还卖方所需承担的税费。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标的物的瑕疵披露如下: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本院已查封,现由被执行人家居住使用,有抵押(抵押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县支行),本次拍卖不包括可移动财产。
(2)拍卖人对拍卖对象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法院对拍卖房质量不作瑕疵担保责任,如需进行修复等产生的相关费用需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情况若与实际交付状况不符,以实际交付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状况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了解。
(3)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凤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咨询并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承担相应风险。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标的物信息摘录自评估报告。
评估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日前向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对可能存在的瑕疵请买受人自行深入了解。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出卖人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者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如上述条例及规定与司法拍卖的若干规定不一致或有冲突,以最新的司法解释及若干规定为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略))”上查询。
凤庆县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