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州邮政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包1)(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州邮政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恩施州分公司、恩施市分公司食堂食材服务,采购总预算(略).(略)万元(含税),其中年采购预算(略).(略)万元/年(含税)。采购结果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四、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中,投标人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略)
食材报价折扣率设置最高限价(略)%,超过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所采食材价格包含但不仅限于食材价格、投标人人工成本、运输配送成本、增值税发票税金、利润等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属投标人承担的风险。
五、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包号及名称 | 预算(万元/年) |
标包1:(略) | (略).(略) |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特设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略)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人民币伍佰元(¥(略).(略)元)整,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数电普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注:(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略)
(二)递交及解密地点:(略)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略)
(四)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九、开标:
(一)开标形式:(略)
(二)开标时间:(略)
(三)开标地点:(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招标人:(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分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