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先乡沙索麻村乡村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雄先乡沙索麻村乡村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化政函〔(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文体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2.1项目地点:(略)
2.2建设内容:新建游客休息处(略)m2、游客通道(略)m2,配置休息座椅(略)套、垃圾桶(略)处、导向标识(略)处、装配式公共卫生间1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略)
2.4控制价:(略)
响应人资格条件要求:
3.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分包:(略)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工程量清单均为询比文件组成部分。其中询比文件获取:(略)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略)
代理机构开户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
收款人 青海宏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响应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下列媒介发布: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略)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司地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