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水库配套灌区工程环境监测与水土
保持监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诺木洪水库配套灌区工程环境监测与水土保持监测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农〔(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都兰县诺木洪水库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诺木洪水库配套灌区工程位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宗家镇诺木洪地区,工程建设主要包括1条总干线(包括总干管和总干渠),4条分干管,(略)条支管。输水总干线全长(略).(略)km,采用有压管道为主,暗渠为辅的输水方式;分干管总长为(略).(略)km,采用有压管道输水;支管总长为(略).(略)km,采用有压管道输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略)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略)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能容纳8人)(地址:(略)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9、行业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略)
监督联系方式:(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传真: | 传真: |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