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校服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优化机制和流程,促进校服采购和管理工作规范化、清廉化,根据《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 》(莆教综〔(略)〕(略) 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莆田市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的通知》(莆教直〔(略)〕(略) 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规〔(略)〕2 号)精神和要求,制定(略)年秋季学年学生校服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1.确保校服的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体现学校文化特色,展现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3.规范校服采购流程,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4.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提高校服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管理原则
1.民主决策原则:(略)
2.质量优先原则:(略)
3.公开透明原则:(略)
4.服务学生原则:(略)
三、具体措施
(一)校服选用
1.学校建立校服选用机制,邀请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与校服选用。
2.多渠道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确定最终的校服款式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二)采购管理
1.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校服选用、采购、监督及日常管理工作。
2.与中标校服供应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校服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
3.校服订制与购买,坚持家长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购买。对持有有效证件的低保户、特困家庭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给予免费享受校服。
(三)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督
中标校服供应企业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县区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具有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良好的产品质量和社会信誉。校服供应企业提供的校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中小学生校服》(GB/T(略)-(略))《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略)-(略))《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略)-(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标准》(GB/T(略)-(略))福建省颁布的地方标准《学生服装》(DB(略)/T(略)-(略))行业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略)号)等质量标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督促中标校服供应企业严格实行校服“明标识”、落实“双送检”等制度,公开校服问题举报电话及邮箱,接受监督。
(四)穿着管理
1.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规定,明确学生在校期间规范穿着校服的要求。
2.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良好的着装习惯。
3.定期检查学生的校服穿着情况,对不按规定穿着校服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四、保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校服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教师宣传校服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大家的认识和参与度。
3.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校服管理办法和制度,建立健全校服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校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附件:(略)
(略)年8月1日
附件:
校服选用采购流程
1、文件依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莆田市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的通知》(莆教直〔(略)〕(略)号)、《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 》(莆教综〔(略)〕(略)号)。
2、中标服装生产企业和联系方式
百裕世纪 (集团) 有限公司经办人:(略)
3、确定全市统一的合同签约单价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莆田市中小学学生校服定点生产供应资格采购项目”招标结果的通知》(莆教直〔(略)〕(略)号),文件规定合同签约单价即为日后各中标人校服的统一售价。合同履行期间,该合同签约单价不受任何影响。
4、莆田惠民宝-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
采用线上服务方式进行校服售后服务工作,运用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进行校服选用、采购管理、评价反馈、售后服务等工作,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接入莆田惠民宝实行全市统一管理。
5、校服选用机制(校服选用、款式要求、款式选择)
(1)校服选用。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负责具体选用、款式设计等工作。
(2)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3)选定校服款式。校服供应企业要建立式样丰富的校服款式库,校服供应企业设计团队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款式设计选定工作,在校服供应企业提供的网络平台上展示,供学校选定。
(4)做好公示情况。应及时在学校公示栏或学校网站公示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校服选用情况等,接受家长 监督。学校与校服供应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关于校服质量等级、中标单价、售后服务等全部条款,并签订详细的校服采购合同。
(5)确定莆田惠民宝管理平台。采用线上服务方式进行校服售后服务工作,运用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进行校服选用、采购管理、评价反馈、售后服务等工作,校服互联网管理平台接入莆田惠民宝实行全市统一管理。
(6)普惠特殊群体。对持有有效证件的低保户、特困家庭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免费享受校服。
(7)提交校服样衣。校服供应企业在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前,须向各校提交校服样衣(与投标时提供的样衣一样)作为验收依据。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采购货物总体要求”中所规定的标准规范。
(8)规范签订合同。学校与校服供应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关于校服质量等级、中标单价、售后服务等全部条款,并签订详细有效的校服采购合同(一式三份,学校、校服供应企业、县区教育局各持一份),校服采购合同(复印件)须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9)大批量货到付款。大批量订购时,校服企业将校服集中配送到校,并现场向家长(学生)收取校服款项;零星订购时,去“门店化”,家长通过平台下单并支付,校服供应企业通过快递送达家长。
((略))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学校履约验收时,发现校服质量和延期供货问题,要立即与校服供应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供应企业办理退赔事宜。
((略))落实“双送检”。学校要把好入口关,严格落实校服封存留样和“双送检”制度。校服留样要备两份,一份必须用塑料袋密封储存,以备检验机构抽检,一份便于对照质量款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现象,校服留样必须通过学校和校服供应企业双方签字才行。
((略))强化质量监督。受理学生、家长对校服有关问题的投诉,反馈处理意见,切实做好学生权益维护工作。如发现乙方不能按时交货、乙方不能在其承诺质量保质期内给予更换的、在合同期内承诺给予特困生免费提供校服和其他承诺未兑现的和其他违约行为,学校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单必须通过学校和校服供应企业经办人员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略))廉洁自律工作。在校服采购管理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提高服务意识,不得向校服供应企业索取回扣、劳务费用。一旦查实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略))具体事项安排。以《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莆教综〔(略)〕(略)号)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