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建设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农业开发建设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肇源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服务范围:(略)
1.4服务期:(略)
1.5服务地点:(略)
1.7中标人数量:(略)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日,如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为公司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如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投标人办理CA锁。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略)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投标人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略)
注:(略)
5.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注:(略)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1开标/评审时间:(略)
7.2开标/评审地点:(略)
本公告同时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略)trade.com.cn/)上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开户名称:(略)
业务监督:(略)
业务监督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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