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雄安新区】中国建设银行金融科创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25-09-11 河北-保定-容城县
所在地区: 河北-保定-容城县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1日
招标代理: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招标业主: 注册/登录 即可查看
招标采购正文
(* 或 略)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册/登录

中国建设银行金融科创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建设银行金融科创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中国建设银行金融科创中心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略)](略)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略)](略)号)、《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金融科创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建设银行金融科创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启动区金融岛片区。

2.2建设内容和规模:(略)总建筑面积约为(略).(略)平方米(其中地上约(略).(略)平方米,地下约(略).(略)平方米)。

2.3项目投资估算:(略)(略).(略)万元。

2.4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金融科创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护降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幕墙、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消防水、消防电、排水及供暖、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建筑消防、建筑电气、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小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泛光照明、智能化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及交安工程、热力工程、减隔震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程,临时工程(含临水、临电、安全文明施工等)等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和招标期间所发招标文件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答疑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缺陷修复、保修养护及数字化模型(BIM)建设(直至取得经新区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BIM合格意见)及应用。

2.5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报批报建、建筑工程施工与安装、施工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系统调试、施工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以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等。

2.6工期:

施工计划工期(略)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略)年6月(略)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施工单位还需满足以下节点工期:(略)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略)

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略)

①已竣工的单个合同的施工合同金额6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

②项目内容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接受EPC业绩,不接受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合体业绩。

注:(略)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 (略)-(略)):(略)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略)-(略)):(略)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①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3年在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且与申请人签署劳动合同。

②近3年内(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1个项目业绩,满足以下条件:

(1)已竣工的单个合同的施工合同金额6亿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

(2)项目内容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接受EPC业绩,不接受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合体业绩。

注:(略)

《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 (略)-(略)):(略)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略)-(略)):(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次或累计罚款/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申请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t.申请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略)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u.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内容非“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的,或由信用中国认定已纠正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且取消公示的,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第n项修改为本条);

v. 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由信用中国认定已纠正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且取消公示的,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第o项修改为本条);

w.不同申请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x.以上s、t、u、v、w与资格预审公告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s、t、u、v、w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8)其他要求:(略)申请人拟派其他团队成员满足采购需求中的学历、证书、职称、社保、劳动合同等要求,并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3.2.6其他主要人员中学历、证书、职称、社保、劳动合同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与各岗位人员兼任,各岗位人员不得兼任。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0时(略)分(略)秒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略)

5.2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略)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其他说明:(略)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明朗北街(略)号雄安商务服务中心5号楼(略)、B(略)层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传真(如有):(略)

网址(如有):(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略)号楼(略)层(实际楼层(略)层)(略)、(略)、(略)室

联系人:赵龙、樊鑫硕、冯圣森、沈根浩、刘岳、裴啸、王垚、杨利军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传真(如有):(略)

网址(如有):(略)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 评审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4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略).(略),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略)

9.5异议和投诉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

通讯地址:(略)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略)投诉电话:(略)-(略),邮箱:(略)

9.6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9.7特别提醒:(略)

9.8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