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数据中心集群数据安全电力保障二期项目(东段)一标段、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数据中心集群数据安全电力保障二期项目(东段)已由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卫数据中心集群数据安全电力保障二期项目(东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工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权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宁夏华奥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5.2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略)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不再进行资质证件核实,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 履约保证金:(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略)
(略).联系方式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宁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