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闵 行 区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翔舜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若干,存放于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略)号3号楼乙上海翔舜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内。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二、拍卖时间:(略)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四、拍卖方式:(略)
五、咨询、展示:(略)
六、特别提醒:(略)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须向法院提交支付凭证。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而造成的一切风险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略)年(略)月(略)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款项后,需等待本院办理解封手续及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应于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后自行及时至拍卖标的存放地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提货等手续。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