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
广西省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略)号置地广场(略)号房产的公告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特别提醒:(略)
(2)所公示的照片只做参考,请竞买人现场实地看样并咨询、查询了解实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做任何瑕疵担保,以现状交付为准。
(3)拍卖标的物为法院查封财产,拍卖标的物相关的看样、咨询、购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只在本网站公开刊登相应拍卖信息,如有中介介入与本院无关。在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刊登、销售、转移、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违法责任(刑事责任或民事妨碍责任)未经过统一安排,自行上门看样的咨询人,此过程中出现意外或与人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及身体伤害的后果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物房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房产税、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变更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由买受人承担的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的税费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该拍卖标的物办理不动产权证权属变更手续请有意参与竞拍者到相关房权职能管理部门详细了解、咨询。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权变更过户手续。
拍卖标的物瑕疵说明:(略)
如因房屋主体存在违搭、违建、变动原户型等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造成房权变更手续不能办理并需接受行政部门处罚、整改的风险须买受人咨询、了解清楚并自行承担。 -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