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略)号投资大厦第(略)层、第(略)层、第(略)层办公右侧(包含天面层梯间附属用房)分2个标挂牌出租公告
一、受惠州市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分2个标挂牌出租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略)号投资大厦第(略)层、第(略)层、第(略)层办公右侧(包含天面层梯间附属用房):
(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略)号投资大厦第(略)层、第(略)层打包出租,出租面积(略)平方米,出租期限五年,月租金底价7.(略)万元,竞价保证金(略)万元。
(二)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略)号投资大厦第(略)层办公右侧(包含天面层梯间附属用房)出租,出租面积(略)平方米,出租期限五年,月租金底价0.(略)万元,竞价保证金2万元。
所交易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租人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项目存在优先承租人,该优先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具体规则如下:(略)
(二)因历史遗留问题上述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承租人需自行承担合同无效风险;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可能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承租人须自行验收并承担使用风险;本项目以当前实物现状为准进行公开挂牌竞价出租,标的目前使用情况为出租,室内普通装饰,消防设施、水电到户,请意向人员自行到现场核实不动产现状情况;意向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承租人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剧毒、污染物及非法物资的经营项目。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资产用途。
(四)承租方须守法经营,未办理完成消防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营业活动。出租人在协助竞得人办理消防备案手续过程中,仅负责提供出租物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承租方不得在标的资产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方因违法或违规使用租用标的资产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五)承租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擅自转租、分租。
(六)其它事项请查看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三、上述标的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略)〕(略)号),全程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报名起止时间:(略)
四、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略)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特别提示:(略)
五、首次挂牌到期未成交的,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延长挂牌。
六、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二)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三)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四)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五)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本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公告项目详情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详查:(略)
系统操作指南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服务指南→操作指引→产权交易→产权竞价交易操作指引”。此外,该操作指引,亦可直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的“资料下载”或“应用指南”栏目下载查看。咨询电话(略)-(略)(正常工作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