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岸白泥路(略)号江湾公馆2号楼1层(略)号电子竞价交易相关说明 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白泥路商铺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竞价方须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通过电子竞价平台方式按照“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原则,取得该物业的租赁权。 一、交易标的内容 1、位置及面积:(略) 2、租赁年限:(略) 3、租金缴纳:(略) 如该合同期满后,届时应以甲方的通知为准和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并按照相应程序重新办理租赁物业事宜。 4、租赁用途:(略) 5、竞拍保证金:(略) 二、竞拍人条件说明: 1、此次公开竞标为依法注册有效证照的法人公司/个人。 2、原承租户曾有不按时缴交租金、不配合甲方管理工作的,以及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不予以报名。 3、曾参加过竞拍该项目后弃标的法人公司/个人,将不得再次竞拍本项目,否则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由价高者得的原则,如原承租户未中标的,需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搬迁及腾空事宜。 三、中标后相关要求的说明 1、中标方(竞得方)须在确定取得租赁经营权(即中标)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下称办事处)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由办事处提供,详见附件)。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竞价方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价方不按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中标方(竞价方)须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柒仟零贰拾元整(¥(略).(略)),水电费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略).(略)),合计人民币玖仟零贰拾元整(¥(略).(略))。在委托方收到中标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后方可退还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 3、中标方(竞得方)要依法、文明、和谐、安全经营,自负盈亏,自主解决大小安全事务,服从委托方的管理要求。统一由中标方(竞得人)并按规定缴纳经营期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经营过程中所有税费、罚款、相关消防事故纠纷责任等由竞得人全部负责。竞价成交前如有欠交的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税费,由委托方负责协助理清。 4、中标方(竞得方)不得转租,如违约已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其他事项由委托方与中标方协商,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