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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女士于(略)年7月(略)日购买了新疆某徒步旅行产品,并预付费用(略)元。后经核实,该徒步路线属禁止开展区域,侯女士多次联系商家未果,遂通过信访渠道进行投诉。
案件转至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后,该局工作人员汪小超迅速响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调,积极督促退款事宜,最终成功为侯女士追回全部预付款项。
款项追回后,汪小超同志还主动联系侯女士,耐心叮嘱其今后如何筛选正规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并特别提醒注意旅游目的地安全事项及相关禁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侯女士对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及汪小超同志热情负责、为民解忧的态度深感满意。为表达感谢之情,特制作锦旗一面,已邮寄至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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