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新能源汇集(略)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齐齐哈尔供电公司 | 盛创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略)(一)新建齐齐哈尔(略)千伏汇集站工程新建齐齐哈尔(略)千伏汇集站一座,位于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发展乡,占地面积(略)平方米。建设2组(略)MVA主变压器(1号和3号),1组(略)Mvar高压电抗器,1号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略)Mvar低压电容器、1组(略)Mvar低压电抗器和1组(略)Mvar SVG((略)千伏静止无功发生器),3号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略)Mvar低压电容器和1组(略)Mvar SVG((略)千伏静止无功发生器);(略)千伏间隔出线1回、(略)千伏间隔8回。新建1座(略)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新建事故油池6座,分别为主变事故油池1座(容积(略)立方米)、高压电抗器事故油池1座(容积(略)立方米)、低压电抗器事故油池4座(容积(略)立方米)。(二)扩建冯屯(略)千伏变电站间隔工程冯屯(略)千伏变电站前期预留用地扩建1个(略)千伏出线间隔,位于站区北侧自北向南正数第三间隔(略)千伏配电装置。新建1座(略)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三)新建齐齐哈尔(略)kV汇集站—冯屯变(略)kV线路工程线路工程起于新建齐齐哈尔(略)千伏汇集站北侧出线位置,止于冯屯(略)千伏变电站本期扩建间隔。新建线路长度(略)千米,采用单回路架设及同塔双回路单侧挂线,杆塔共计(略)基(单回路耐张塔(略)基、单回路直线塔(略)基、双回路耐张塔(略)基、双回路直线塔(略)基)。输电线路沿途经过讷河市、富裕县、克山县。 |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抬升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要求。(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时在高噪声设备处加装隔声屏,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区时,应严格执行限速、禁鸣,尽量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相应类别要求,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略)-(略))相应功能区要求。(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征占土地,进行地表植被清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四)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水淹耕地或者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避免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减轻水土流失产生的危害。(五)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场地远离水体,禁止侵占河道。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跨越的水体,不得在水体附近和河道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土点;加强施工期间人员管理,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进出车辆清洗及建筑结构养护等产生的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机械冲洗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机械冲洗废水经移动式隔油设施处理后用于机械冲洗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新建齐齐哈尔(略)千伏汇集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污水处理设备净化后回用于站内绿化(冬季暂存于(略)立方米的贮存池中),不外排。(六)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设置移动式隔尘挡板、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湿法作业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相关要求。(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移动式隔油设施产生的废油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运营期,变电站内事故油池容量应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略)-(略))要求;贮油坑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漏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确保在事故和检修状态下,事故油和含油废水全部得到收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有 | 无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