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药学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药学楼建设工程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徐开管项【(略)】(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药学楼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标准:(略) 2.1.6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类似工程业绩指:(略)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第一阶段评审 | 详细评审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施工组织设计:(略) 投标人业绩:(略)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略) | 2.3.3(1) | 施工组织设计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项目负责人答辩和BIM技术应用)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不超过(略)页(不含项目负责人答辩和BIM技术应用),每超过1页的,扣0.(略)分。 5、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项目负责人答辩和BIM技术应用)要求暗标编制,其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6、“BIM信息技术的使用”格式为MP4和PDF,以U盘形式递交,U盘及内容均须符合暗标要求,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后随机编号。 7、各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在(略)年(略)月(略)日 上午(略):(略)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总体概述:(略) | 1 |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略)%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略)%-(略)%;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略)%-(略)%;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1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1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 1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0.5 | 文明施工、环保及绿色施工保证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 0.5 | BIM信息技术的使用:(略) | 3 | 项目负责人答辩(书面暗标):(略) 项目负责人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题目答案;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按0分处理。 注:(略) | 2 | 2.3.3 (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1、投标人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1分): 投标人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0.(略)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分):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类似工程指:(略) 资格条件中的业绩可以参与本项评分。投标人业绩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计算得分。 | 2.3.3 (3)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投标人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证明材料予以打分:(略)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略) 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 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 数(如企业考评分为(略).(略),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略).(略)%×6=4.(略))。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 二、投标文件第二阶段评审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 ((略)分) | 投标报价:(略) 报价合理性:(略)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略)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略) 下浮率△取值范围:(略) 3、本工程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共计 (略).(略)元。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 (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2.3.3 (2)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略)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 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 标文件的评标价1 %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 8. 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略). 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 电子邮箱:(略) | 电子邮箱:(略) |
(略)年9月 (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