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浩门镇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询比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门源县浩门镇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青体办[(略)](略)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略)年第二批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招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招标控制价:(略)
(3)招标内容:(略)
(4)计划工期:(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略)〕(略)号)要求。
2.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2.3信誉要求:(略)
2.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注:(略)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略)元,售后不退。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以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人,票据附言栏内须注明(简写)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用途,询比文件售出后不退。(获取文件专用账号:(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略)
4.2如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略)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青海中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