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相关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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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经营性用地
((略)年宁高出第(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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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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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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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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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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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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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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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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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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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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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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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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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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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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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略)G(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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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柏山路以南、规划道路以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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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规划道路;
南至幼儿园;
西至游山路区域安置房;
北至柏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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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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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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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其中商服用地(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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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基层社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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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Far≤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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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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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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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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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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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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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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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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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高淳(略)G(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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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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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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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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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批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略)-(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略)〕(略)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略)〕(略)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要求以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为准。该地块出让条件如下:(略)
(1)该地块建筑物已建成,建筑总面积 (略).5 平方米(含地上(略).(略)平方米、地下(略).(略)平方米),总价值为(略).(略)万元,由竞得人与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另行结算。
(2)地块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社区书屋、体育活动站/场、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亲子室、社区警务室建成后须无偿移交政府,对应分摊土地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登记手续,出让价款不作调整。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略)
五、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略)号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略)办公室审核。
2.有意竞买者请于(略)年(略)月2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http:(略))。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八、信用管理要求
1.竞买人应严格自律,不得泄露报名及竞买信息,对泄露相关信息影响土地市场秩序的,将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2.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3.地块开发建设产生违约责任的,除项目公司外,竞得人须承担主要责任,项目公司产生失信行为的,将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4.对因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群众投诉集中、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竞得人,经建设部门认定须联合惩戒的,一并纳入南京市土地市场信用管理,限制参与南京市土地市场竞买。
九、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得通知书”,持“竞得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竞得人须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成交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资金要求
1.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竞得人及其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2.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略)%的土地出让金,其中(略)%作为出让合同定金,出让金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内全部交清,具体付款日期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受让人交付土地,交地条件为按现状交付。
十一、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具体承办。
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略)年9月(略)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地址:(略)
网站:(略)http:(略))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略))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http:(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