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略)年第一批普通国省干线路面养护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丰城境内)改性乳化沥青材料采购招标(第二次),招标人为江西宜春市政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地方配套。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改性乳化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略)
2.2 供货地点:(略)
2.3 计划供货期:(略)
2.4 标段划分:(略)
2.5 具体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要求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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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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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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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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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单价(元/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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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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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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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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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乳化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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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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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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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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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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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乳化沥青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略)-(略))》、《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E(略)-(略))》技术指标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检验符合要求。以上标准和规范如有新规定,应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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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②表中所列数量系估算暂定数量,仅供本次投标之用,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③在供货期间,一律按中标单价结算,不随市场行情涨跌而变动。合同期间供方不能以材料价格上涨和其他各种原因为由延误供料,如因此延误供料造成采购方损失,供方应全额赔付(在货款中直接冲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材料供货能力,近三年来至少完成一个改性乳化沥青材料供货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于当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丰城市剑邑大道(略)号十一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略)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