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绿化施工图设计项目(略)-HLZHT-G(略)-LH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绿化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略)〕(略)号、苏发改基础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略)%,招标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路线起自常州经济开发区与无锡市惠山区交界处,向西沿老路改扩建,经横林、遥观、湖塘,止于与青洋路交叉处,接长虹路枢纽,路线全长(略).(略)公里。采用设置辅路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红线内绿化(中分带、侧分带)及道路两侧绿化。设计单位要结合耕地占补平衡相关政策,遵循“因地制宜、成本可控、彰显特色”的设计原则,综合考虑临时用地复垦需求,打造简洁大气,自然生态的道路绿化景观。具体设计方案请见附件一,本项目涉及耕占补平衡政策及数据请见附件二,临时用地复垦要求请见附件三,本项目道路规划图及平面布置图请见附件四。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略)-HLZHT-G(略)-LHSJ标段:
招标内容为(略)国道常州横林至湖塘东段工程绿化工程(含复垦)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文件和后续服务等相关工作。
其中后续服务包括派驻现场工作人员、组织施工图审查、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配合招标、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施工配合、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设计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对外宣传用的效果图和效果视频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
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略)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施工期间设计单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
质量要求:
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按要求取得批复文件并根据招标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a.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b.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略)
(3)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绿化工程设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4)企业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需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勘察设计)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公布”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绿化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6)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由本单位缴纳社保,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9.其他
9.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略)〕(略)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向平台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略)](略)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网站登录页面。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略)〕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因素的,无需重复提交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上述网页截图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略)](略)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委托人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9.3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
9.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电子章)”。
9.6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9.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略)
9.8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略)年版),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略)年版)由投标人自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