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新增)拟使用林地及其林木采伐的公示信息来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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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对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新增)拟使用林地及其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及其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新增) | 项目类型 | 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批准机关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粤发改核准〔(略)〕7 号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大鹏办事处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1.(略) | 使用期限 | 永久 |
采伐面积 (公顷) | 1.(略) | 采伐 树种 | 阔叶混交林、速生相思、荔枝 | 采伐方式 | 皆伐 |
更新单位 | / | 更新 物种 | / | 更新方式 | / |
备注: | |
二、公示时间
(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地点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略)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略)
(二)项目所在办事处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大鹏办事处公告栏
(三)项目所在现场
深圳市大鹏新区鹏飞路与迎宾北路交叉路口旁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组织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座机或手机号码),其中单位或组织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或组织公章,异议材料可寄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略)号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林业科(邮编(略)),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略)年9月(略)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附件:(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略)年9月(略)日
附件下载
项目位置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