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批准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建设用地 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略)-(略) | 凤凰路以北,东新路以西,英童乳业项目用地以南 | 工业 用地 | 净面积(略)亩 | ≥1.0 | ≥(略) | ≤(略) | (略) | (略)万元 | (略)万元 | 现状 出让 |
备注:(略)
②该宗地带地面附着物挂牌出让,其中土地挂牌起始价(略)万元/亩,地面附着物挂牌起始价(略)万元(具体以国资部门审批的为准),如成交价超出挂牌起始价,超出部分(略)%属于地面附着物的溢价。
③剩余出让总价款在成交确定书签订后一个月内付清。
二、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略)年(略)月3日9:(略)
三、竞买人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报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1、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2、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略)
五、竞买人的确定原则:
挂牌人按照竞买人的报价进行挂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且符合增价幅度),以最高挂价竞买人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挂价即为成交价,成交价不含契税。代征地价款按照管委会规定征收。
六、其他事项:
1、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2、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略)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出让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得人在该宗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将无偿收回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七、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拒绝签订《杨凌示范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1、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2、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3、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4、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5、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九、联系方式:
1、出让宗地咨询:(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挂牌交易业务咨询:(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