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邑县水土保持中心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分项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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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年平邑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1 | 处 | 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略)平方公里,设计指标参照《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略)-(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BG(略)-(略))执行。 |
其他服务要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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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略)平方公里,设计指标参照《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略)-(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BG(略)-(略))执行。竞价单位资质要求应为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 |
(五)竞价公告时间:(略)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略)
勘探相关需求信息
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后X日生效):(略)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按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1)供应商按采购需求逐项响应报价,系统自动计算总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
(2)竞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也可以撤回报价,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3)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如认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向供应商说明理由。
(4)采购人确定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采购人可任意指定一家成交。
(5)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