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黄石新港樾行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公开寻找一家具有资金和技术实力的公司来合作完成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中央厨房项目的实施。诚邀符合条件的合作人报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人:(略)
(三)项目编号:(略)
(四)最低(高)限价:(略)
(五)项目地址:(略)
(六)合作期限:(略)
(七)项目概况:
双方秉持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投资经营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中央厨房和食材配送项目,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园区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一站式用餐需求服务、多样化用餐方式,助力园区餐饮服务供应链的完善,并实现合作盈利。本项目经营范围为承接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食材采购、加工、储存、配送、食堂承包经营、盒饭配送;从事餐饮产品(含预制菜)的研发、销售。
(八)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中央厨房的装修、设备采购、人员配备、食材采购、加工、配送、盒(桶)饭热链配送、集体用餐配送、日常运营、食堂承包经营、餐饮产品(含预制菜)的研发、销售、市场拓展等全流程运营管理。
二、合作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证明材料:(略)
(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合作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页面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合作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财务要求:(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其他条件
成交合作人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与黄石新港樾行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合作资格。
四、踏勘现场及磋商答疑会
(一)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
(二)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磋商答疑会。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现场获取:(略)
3.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授权委托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售价:(略)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七、磋商会议
1.时间:(略)
2.地点:(略)
3.磋商会议方式:(略)
八、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合作人应详尽了解本项目的情况及合作条件,递交响应文件即为对本项目情况和合作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本次磋商引入合作人不接受电话、传真及口头申请。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