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处置污泥和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单位:(略)
环评单位:(略)
建设内容:(略)
二、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略)
(二)废水:(略)
(三)噪声:(略)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废弃包装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并入厂内生活垃圾一并焚烧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略)
4台焚烧炉烟气外排的颗粒物、SO2、NOX、CO、HCl、Hg、Cd+Tl、Sb+As+Pb+Cr+Co+Cu+Mn+Ni、二噁英类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表4限值的要求,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限值要求,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
飞灰仓、活性炭仓、氧化钙仓、消石灰仓、飞灰暂存库产生的颗粒物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H3和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略)
(二)废水
改建后,全厂渗滤液、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净水站排水、垃圾运输通道及主要物流运输通道区域初期雨水等进入厂区已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略))中“冲厕、车辆冲洗、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较严值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表2的浓度限值后厂内回用不外排。
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等进入厂区已有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略)-(略))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的水质标准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略))中“冲厕、车辆冲洗、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较严值后厂内回用不外排。
项目厂内共设置1个(略)m3的渗滤液调节池、1个(略)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可有效收集事故情况下的渗滤液、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可确保非正常情况下,各类事故废水均不外排。
(三)地下水:(略)
(四)土壤:(略)
(五)噪声:(略)
(六)固体废物:(略)
烟气净化系统废布袋、飞灰仓布袋除尘器废布袋、飞灰暂存库废气治理设施沉渣、烟气净化系统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
稳定化飞灰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第6.3条的要求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飞灰的贮存、处理等按照《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略)-(略))要求执行。
(七)环境风险
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有焚烧废气污染物(SO2、NO2、HCl、CO、二噁英类、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恶臭气体(NH3、H2S、甲硫醇)、渗滤液、柴油、废机油、氨水等。主要环境风险类型有大气非正常排放、泄漏、火灾、爆炸等。
厂区加强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杜绝事故排放,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巡检,定期检查防渗工程和环保工程;依托厂区已有渗滤液收集池1座,有效容积(略)m3;初期雨水池1座,有效容积(略)m3;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略)m3;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处置污泥和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略)
电话/传真:(略)
通信地址:(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