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与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其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辅拍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辅拍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略)年9月(略)日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略)
标的物变卖期为(略)天,如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意时刻出价时即启动(略)小时竞价程序(延时除外)。(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它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竞买人交齐预缴款后,无需另行交纳保证金,以预缴款冲抵保证金。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为坐落于宜宾市南溪镇滨江中段中盛·上善水城B6栋1楼(略)号商业服务房【预测建筑面积:(略)
市场价(议价):(略)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略)
本次变卖是以本院((略))川(略)执(略)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变卖方式:(略)
五、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渉。
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六、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略)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
八、竞买资格的取得:(略)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若标的物起拍价、预缴款、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须知等。
看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电话:(略)
本院监督电话:(略)
本院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