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略)-(略)年征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标段3、4)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略)-(略)年征信数据服务采购项目(标段3、4)(项目编号:(略)
一、 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略)
1.2. 服务期限:(略)
1.3. 采购总预算:(略)
1.4. 标段划分:(略)
标段类型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初始预算(万元) |
个人征信类 | 标段3 | 个人征信类-百行朴道共有数据产品 | 百行朴道共有数据产品 | (略)万元 |
标段4 | 个人征信类-百行钱塘共有数据产品 | 百行钱塘共有数据产品 | (略)万元 |
注:
1)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所投标段的服务能力,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进行采购,各标段独立评审。可兼投兼中。
2)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书》。
二、 供应商合格条件(适用于所有标段):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资格证照。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就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法律法规或者行业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
2.2. 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3. 供应商须具备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4. 供应商未被列入采购人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2.5. 被采购人列入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中,且该黑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
2.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7. 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详见《供应商声明函》。
2.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略)
2.9.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2.(略). 信誉要求:(略)
2.(略). 本项目各标段只接受已完成登记并获取对用标段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2.(略).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默认已阅读并同意本公告【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全部内容。
3.2 获取时间:(略)
3.3 文件费用:(略)
3.4 供应商须通过国e平台(网址:(略)
(1)登录(及注册)网址:(略)
(2)注册审批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未注册该平台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审批所需的时间,如因注册、报名、缴费等原因所造成未完成磋商登记而导致无法参与磋商响应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疑问反馈:(略)
(3)请在磋商文件已明确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国e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获取及下载操作,否则将影响参与磋商响应。
3.5 “国e平台”(网址:(略)
四、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4.1.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略)
4.2.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唯一平台:(略)
4.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4.4. 本项目以国e平台上传的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为准。
4.5.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或未上传指定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相关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略)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