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略)S&CX(略)滑橇(合并招标)-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略)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一、招标条件
本C(略)S&CX(略)滑橇(合并招标)(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略)
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略)
(略) C(略)S&CX(略)滑橇(合并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C(略)S&CX(略)滑橇(合并招标):(略)
1合格的投标人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1.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技术水平和经营业绩,服务质量和信誉高;
1.5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未在长安汽车、福特中国、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黑名单范围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若有虚假,招标人将不退还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若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招标人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单方撤销合同并从候选人名单中选择其他单位中标,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可向其索要违约赔偿。
1.6供应商投标书中应根据企业情况提供《CAF-S-P(略)-(略)-R(略)承包商安全准入审查清单》要求的资料,供甲方审查。
1.7不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滑橇的设计、制造、校核焊接强度、测量滑橇精度,做密封性试验的能力和交付经验,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至少近3年1份(自(略)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近5年2份(自(略)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主承包商为国内外主流乘用车企业承接并交付完成过完整的滑橇类项目的证明文件,包含供货范围、合同金额以及对应的项目终验收相关证明或相关收货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略)万元(不含税)。
1.8投标人属于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投标人无实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中任一一项,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须提供如下两类证明资料: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报告中需体现出实缴注册资本及参保人数),网址:(略)
2)提供办公场所照片(照片需体现公司标识标牌)或场地房屋租赁合同/场地房屋购买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资料。
1.9投标人已购买招标文件;
1.(略)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法:(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法:(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及方式:(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异议受理:(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