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外协维修厂入围项目(二次比选)(项目编号:(略)
2、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能独立完成比选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或提供交通运输部门的相关备案资料(经营范围包括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近三年((略)年9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完成3项以上车辆设备维修的服务经历,业绩总金额超(略)万元;
2.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同类项目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8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否则均按无效参选处理;
2.9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略)年9 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 日,每日9:(略)
(1)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交通运输部门的相关备案资料;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截图(查询路径:(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5)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
(注:(略)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略)元/套(请同时携带打印版增值税开票信息),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 时(略)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略)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4.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3参选人应于递交截止当日递交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比选代理:(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监督电话:(略)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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