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略)
四、资金来源:(略)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需求:(略)
2、质量要求:(略)
3、供货期限:(略)
4、质保期:(略)
5、包段划分:(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略)〕(略)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的6%—(略)%提高至(略)%—(略)%,响应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应附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见附件)。
注:(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八、是否仅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九、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温馨提醒:(略)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注:(略)
4、售价:(略)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响应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响应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略)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1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