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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所业务用房达标改建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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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n1.招标条件\n
本招标项目监所业务用房达标改建项目已由射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射政服投资审〔(略)〕(略)号文批准建设,业主为江苏恒产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所业务用房达标改建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n
2.1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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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建设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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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建设规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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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合同估算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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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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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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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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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工期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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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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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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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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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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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标段划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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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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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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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深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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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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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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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服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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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略)
\n3.投标人资格要求\n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3.1.1 设计资质和3.1.2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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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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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下列设计资质证书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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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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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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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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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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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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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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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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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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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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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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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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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自(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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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自(略)年(略)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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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自(略)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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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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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详见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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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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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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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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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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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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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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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业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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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业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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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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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信誉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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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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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1.1、(略).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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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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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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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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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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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略)%,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略)%,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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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其他人员从(略)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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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略)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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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略)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n4.招标文件的获取\n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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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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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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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n5.投标截止时间\n
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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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n6.资格审查\n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n7.评标方法\n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详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n8.发布公告的媒介\n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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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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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n(略).其他\n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略)
\n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略)招标人:(略)
\n地址:(略)
\n联系人:(略)
\n联系电话:(略)
\n\n招标代理机构:(略)
\n地址:(略)
\n联系人:(略)
\n联系电话:(略)
\n\n\n\n\n\n附件:(略)
\n(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
\n第一阶段:(略)
\n\n\n\n\n 资格评审 \n | \n
\n\n\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n\n\n 1.1.2 \n | \n\n 资格评审标准 \n | \n\n 营业执照 \n | \n\n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n | \n
\n\n\n 安全生产许可证 \n | \n\n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n | \n
\n\n\n 资质证书 \n | \n\n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n | \n
\n\n\n 资质等级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n\n\n 财务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n\n\n 业绩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n\n\n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n\n\n 其他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n | \n
\n\n\n 设计文件评审 \n | \n
\n\n\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n\n\n 2.2.1 \n | \n\n 设计文件评审 \n | \n\n 满分:(略) \n合格分:(略) \n | \n
\n\n\n 2.2.1 \n | \n\n 择优进入 \n第二阶段评审 \n | \n\n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 \n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评审得分(略)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若少于3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 \n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n | \n
\n\n\n 2.2.2 \n | \n\n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 \n带入第二阶段 \n | \n\n 带入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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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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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 初步评审 \n | \n
\n\n\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n\n\n 1.1.1 \n | \n\n 形式性评审标准 \n | \n\n 投标人名称 \n | \n\n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n | \n
\n\n\n 投标函签字盖章 \n | \n\n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n | \n
\n\n\n 报价唯一 \n | \n\n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n | \n
\n\n\n 暗标 \n | \n\n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n | \n
\n\n\n 1.1.3 \n | \n\n 响应性评审标准 \n | \n\n 投标内容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n | \n
\n\n\n 工期 \n | \n\n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n | \n
\n\n\n 工程质量 \n | \n\n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n | \n
\n\n\n 投标有效期 \n | \n\n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n | \n
\n\n\n 投标保证金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n | \n
\n\n\n 其他要求: \n | \n\n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n | \n
\n\n\n 详细评审 \n | \n
\n\n\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分值 \n | \n
\n\n\n 1.2.1 \n | \n\n 技术标 \n | \n\n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n | \n\n (略)分 \n | \n
\n\n\n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n | \n\n 6分 \n | \n
\n\n\n 1.2.2 \n | \n\n 经济标 \n | \n\n 工程总承包报价 \n | \n\n (略)分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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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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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 分值构成 \n(总分(略)分) \n | \n\n 技术标:(略) \n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n经济标:(略) \n | \n
\n\n\n 序号 \n | \n\n 评分项 \n | \n\n 评分因素(偏差率) \n | \n\n 评分标准 \n | \n
\n\n\n 1 \n | \n\n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略)分) \n | \n\n 1.设计说明(5分) \n | \n\n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n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n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n | \n
\n\n\n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略)分) \n | \n\n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n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n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n4、与建筑的协调性。 \n | \n
\n\n\n 3.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n | \n\n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n | \n
\n\n\n 4.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分) \n | \n\n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n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n3.对装配式建筑设计先进性、合理性、规范符合性进行评分。 \n | \n
\n\n\n 5、设计深度(2分) \n | \n\n 投标人根据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优化设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评分。 \n | \n
\n\n\n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略)%,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略)%。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略)%,大于设定分值的(略)%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n | \n
\n\n\n 2 \n | \n\n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n | \n\n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略)分) \n | \n\n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n说明: \n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n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n3.“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n4.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略) \n5.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n | \n
\n\n\n\n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n\n | \n\n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n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n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n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n | \n
\n\n\n 3 \n | \n\n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n | \n\n 1.总体概述(2分) \n | \n\n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n | \n
\n\n\n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n | \n\n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n | \n
\n\n\n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n | \n\n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n | \n
\n\n\n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1分) \n | \n\n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等应用的情况进行评分。 \n | \n
\n\n\n 注: \n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略)页,每超过(略)页,扣0.1分。 \n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略)%,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略)%。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略)%,大于设定分值的(略)%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n | \n
\n\n\n 4 \n | \n\n 不良记录 \n | \n\n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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